筒燈CE認證標準IEC 60598-1範圍:
IEC 60598 1和EN 60598 1測試規定了燈具的一般要求,其中包括用於工作電壓高達1000 V的電光源.IEC 60598-1的要求和相關測試包括:分類,標記,機械結構,電氣結構和光生物安全性。第1部分的每一部分都與第0部分以及參考的其他相關部分一起閱讀。
IEC 60598-2的每個部分詳細說明了供電電壓不超過1000 V的特定類型燈具或燈具組的要求。這些部件是為了便於修改而單獨發布的,並且當需要時,將添加其他部分。認可。
國際照明委員會(CIE)正在考慮為燈具提供光度數據,因此不包括在第1部分中。這些要求適用於帶鎮流器內置點火器的燈具和帶鎮流器的點火器燈具。對於內置於燈具中的點火器的燈具,正在考慮這些要求。
半燈具的要求包含在第1部分中。
筒燈CE認證安全要求:
一般而言,第1部分涵蓋了燈具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組要求和測試,這些要求和測試被認為通常適用於大多數類型的燈具,並且可以根據IEC 60598-2的詳細規範要求調用。因此,對於任何類型的燈具,本部分1不被視為本身的規範,其規定僅適用於IEC 60598-2的適當部分確定的特定類型的燈具。
IEC 60598-2的部分在參考第1部分的任何部分時,規定了該部分適用的程度以及試驗的執行順序; 它們還包括必要的額外要求。第1部分的部分編號的順序沒有特別的意義,因為它們的規定適用的順序是由IEC 60598-2的適當部分確定的每種類型的燈具或燈具組。IEC 60598-2的所有部分都是獨立的,因此不包含對IEC 60598-2其他部分的引用。
在IEC 60598-2的部分中通過短語“IEC 60598-1的......的要求適用”中引用第1部分的任何部分的要求時,該短語應解釋為所有的第1部分該部分的要求適用,但明顯不適用於IEC 60598-2該部分所涵蓋的特定類型燈具的要求除外。
對於防爆燈具,如IEC 60079所述,除了IEC 60079的要求外,還應用IEC 60598(選擇適當的部件2)的要求。如果IEC 60598和IEC 60079之間存在任何衝突,則要求IEC 60079優先考慮。
請注意燈具性能標準,其中包含“燈具設計信息”; 這應該遵循正確的燈操作; 但是,該標準不要求將燈具性能測試作為燈具型式試驗批準的一部分。考慮到最新技術的安全性改進被納入標準,並不斷進行修訂和修訂。
請注意燈具性能標準,其中包含“燈具設計信息”; 這應該遵循正確的燈操作; 但是,該標準不要求將燈具性能測試作為燈具型式試驗批準的一部分。考慮到最新技術的安全性改進被納入標準,並不斷進行修訂和修訂。
區域標準化機構可以在其衍生標準中包括聲明,以涵蓋符合製造商或標準化機構所示的先前文檔的產品。聲明可能要求對於此類產品,先前的標準可繼續適用於生產,直到新標準適用的規定日期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