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0日,歐盟委員會公布了化妝品法規EC第1223/2009號附件III(限用物質)和附件VI(紫外線過濾劑)的修正案,以降低二苯甲酮-3和染發劑 的最大允許濃度在化妝品中。
化妝品的穩定性和兼容性測試
對成品化妝品進行穩定性測試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在適當條件下處理,運輸和儲存期間不會發生其預期的物理,化學和微生物性質以及其安全性和功能性能的有害變化。同樣在配方和容器
法規(EU)2018/35D4和D5被有效禁止
法規(EU)2018/35D4和D5被有效禁止,歐盟委員會於1月份采取行動,限製在有衝洗的個人護理產品中使用有機矽八甲基環四矽氧烷(D4)和十甲基環五矽氧烷(D5)。
氣溶膠歐盟化妝品法規的標簽要求
化妝品通常包裝在各種罐子或管中,但它們也可以包裝在氣溶膠分配器中。歐盟化妝品法規1223/2009中描述了化妝品的標簽規則,而對於氣溶膠分配器,還有其他標簽規則,這些規則在E
自願化妝品注冊計劃(VCRP)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根據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管理化妝品。雖然法律不要求化妝品或成分(顏色添加劑除外)在進入市場之前獲得FDA批準,但FDA強烈建議通過自願化妝
加州第65號提案(第65號提案)
第65號命令,正式稱為1986年的安全飲用水和有毒執法法案,於1986年11月作為投票倡議頒布,該提議保護該州的飲用水源免受已知會導致癌症,先天性缺陷或其他生殖的化學物質的汙染。
中國化妝品標簽要求(GB 5296.3-2008)
與許多其他國家的情況一樣,標簽是確保遵守中國相關化妝品法規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適用的化妝品標簽國家標準是GB 5296.3-2008。在上市前產品注冊過程中檢查化妝品標簽,包括索賠
在化妝品中使用甲醛CLP法規(EC)No1272/2008
根據CLP法規(EC)No1272/2008,甲醛被歸類為1B類致癌物和2類誘變劑,這是一項重新分類,於2013年12月17日通過,並於2015年4月1日起實施。
禁用氯對苯二胺和限製亞苯基雙二苯基三嗪
2019年4月3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修訂附件II(禁用物質),III(限用物質),IV(著色劑)和V(UV過濾劑)的新法規,以修訂關於化妝品的法規(EC)No 1223/2009。
關於化妝品的EC第1223/2009號條例
化妝品歐共體條例1223/2009設置了綁定要求化妝產品已經提供了市場上內歐盟。屬於該類別或化妝品的產品的製造商在準備其產品的初始發布時並且在繼續在歐盟成員國內銷售所述產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