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製有害物質,RoHS,指令2002/95 / EC最初限製使用電氣和電子設備(EEE)中的六種物質。2013年,RoHS轉換為RoHS重鑄或RoHS指令2011/65 / EU或RoHS2,要求EEE產品明顯,清晰,不可磨滅地在成品上貼上CE標誌。
遵守歐盟RoHS指令要求製造商跟蹤其最終產品中每種限用物質的含量,記錄並按照政府機構的要求進行報告。這些物質的添加產生了組件製造商的響應,因為他們收集了報告合規性所需的信息。
如果六種禁用物質沒有可行的替代品,則可獲得RoHS豁免。有時候,當替代物質產生的負麵環境風險大於積極的環境風險時,行業就會獲得豁免。豁免是暫時的,直到有更安全和更好的替代方案。許多豁免都有到期日,並至少每四年審查一次。
RoHS 2011/65/EU指令的豁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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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2免稅續期
自2014年10月7日至2015年1月,豁免續簽申請已提交給歐盟委員會。 -
RoHS2附件III的豁免7(b)將於2016年7月21日到期RoHS2的附件III的
豁免7(b) “服務器,存儲和存儲陣列係統的焊料中的鉛,用於切換,信號傳輸,傳輸的網絡基礎設施設備和電信網絡管理“。
由於沒有其他申請提交續約,因此該豁免將於2016年7月21日到期,類別1至7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