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具CE認證做食品接觸材料法規1935/2004/EC
在歐盟範圍內,FCM由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進行評估,但沒有一項法規涵蓋所有FCM。歐盟確實有一個統一的歐盟法律框架,法規(EC)No1935/2004,其中規定了良好生產規範(GMP)的一般原則,FCM的安全性和惰性,但這不是全部。
不同形式的FCM也包含在他們自己的協調法規中,例如:
1.陶瓷:指令84/500/EEC,由指令2005/31/EC修訂
2.再生纖維素薄膜:指令2007/42/EC
3.塑料:法規(EU)No10/2011及其修正案
4.來自彈性體或橡膠奶嘴和奶嘴的N-亞硝胺和N-亞硝基化物質:指令93/11/EEC
5.環氧衍生物:BADGE(2,2-雙(4-羥基苯基)丙烷雙(2,3-環氧丙基)醚),BFDGE(雙(羥基苯基)甲烷雙(2,3-環氧丙基)醚)和NOGE(Novolac縮水甘油醚))某些環氧衍生物:法規(EC)No1895/2005。
刀具CE認證包裝
食品接觸材料(FCM)以食品包裝,廚房用具,餐具等形式廣泛用於日常生活中。當與食品接觸時,不同的材料可能表現不同並將其成分轉移到食品中。
在歐盟範圍內,FCM由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進行評估,但沒有一項法規涵蓋所有FCM。歐盟確實有一個統一的歐盟法律框架,
因此,如果大量攝入,FCM化學品可能危害人類健康,或改變食物本身。因此,食品接觸材料受歐盟層麵的法律約束性規定的約束,目前在法規(EC)No1935/2004中規定,該法規旨在確保FCM安全,同時也確保FCM產品內部市場的有效運作。
該法規規定了適用於所有可能的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的一般安全要求,並設想對法規(EC)附件I中列出的17個FCM采用特定安全要求(即歐盟層麵的進一步協調)的可能性1935/2004。
到目前為止,僅對四種FCM采用了特定的安全要求:塑料(包括再生塑料),陶瓷,再生纖維素和所謂的活性和智能材料。如果歐盟沒有采用具體要求,成員國可以在國家層麵采取此類措施,這是幾種廣泛使用的FCM的情況,例如:紙和紙板,金屬和合金,玻璃,塗料,有機矽,橡膠,印刷油墨等。
但是,正如參與本調查的大多數利益相關者所報告的那樣,歐盟層麵對某些食品接觸材料/物品缺乏具體措施會對相關材料/物品及其食品安全的內部市場運作產生負麵影響。利益相關者-跨企業,消費者,環境和健康的非政府組織,研究人員以及成員國的主管當局-支持歐盟層麵針對歐盟層麵尚未統一的FCM的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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