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認證標誌_電磁兼容性指令(EMC)

 點擊:735     |      2019-05-18
EMC認證標誌
指令2004/108 / EC電磁兼容性 - 電磁兼容性指令(EMC)
      關於電磁兼容性的指令2004/108 / EC(英文名稱是Electromagnetic compability directive或簡稱EMC)適用於可能導致電磁幹擾的所有電氣或電子設備,或可能幹擾電磁幹擾(EMI)的設備。
 
一般而言,指令2004/108 / EC詳細規定了您作為製造商,進口商或分銷商必須滿足的基本要求,以便您可以應用CE標誌。
 
新的電磁兼容性指令(EMC)的文本已經更新並取代了舊指令89/336 / EC的文本。
 
自2016年起,指令 2004/108 / EC已被指令2014/30 / EU電磁兼容指令(EMC)取代。
EMC認證標誌
EMC認證標誌指令範圍2004/108 / EC
指令2004/108 / EC幾乎涵蓋了共同經濟區歐洲經濟區和歐盟領土上的所有電氣和電子設備。
 
電氣和電子設備的設計應排除超出電磁幹擾參數和限製的可能性,因此有可能不會察覺到某一程度的幹擾。
 
有關指令2004/108 / EC的重要信息
新方法的第2004/108 / EC指令旨在減少各類損失,事故可能由使用不合格或不安全的用電設備引起的費用。這是由於玩具的初步安全設計,以及正確的使用和控製。
 
請查看指令2004/108 / EC,以確保您的產品符合指令本身的所有要求和適用的協調標準。您也可以下載指令指南。
 
電磁兼容性指令(EMC)的所有基本要求均可在指令的附錄I中找到。
 
電磁兼容性指令(EMC)要求進口產品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設備產生的電磁幹擾不得超過指令和協調標準中規定和約定的水平;
使電磁波具有一定程度的平衡,這在使用該裝置在某些條件和操作參數時會發生。
需要讓授權的認證機構參與進來
在繼續評估產品符合性的程序之前,重要的是確定您作為製造商是否能夠自行評估您的產品或是否需要涉及授權的認證機構。
 
就歐洲電磁兼容性指令而言,作為製造商,您有權不參與指定機構並進行自己的評估。
 
    但是,製造商或其在歐盟的授權代表可以向授權機構提供樣品和技術文檔,授權機構將對其進行檢查並評估技術文檔是否必要且足以使指令的要求得到充分實施。如果是這種情況,指定機構應發出確認這一情況的文件。該聲明最終應成為技術文檔的一部分。
 
根據指令2004/108 / EC的設備技術文件

不要忘記技術文檔應包括:
設備概述;
證書,證明符合商定/統一標準的文件(如果有的話)全部或部分適用;
如果製造商未采用統一標準或僅部分應用這些標準,則必須說明和解釋為滿足指令的基本要求而采取的步驟,包括EMC指令附件II第1段中規定的電磁兼容性評估的描述;
執行的設計計算,檢查,測試報告等的結果。
符合性聲明指令2004/108 / EC
在任何情況下,製造商都必須製定符合性聲明,從而聲明其對質量,安全性和產品符合適用指令的責任。發布符合性聲明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要求。
 
合格聲明應包括:
1.參考適用的指令,
2.有關製造商的信息:姓名和地址,
3.樣品鑒定
4.適用歐洲標準的信息
5.聲明符合性的設備的技術數據,
6.製造商或歐洲代表的授權人員的日期和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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