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指令MDD93/42/ECC
該醫療器械指令(的1993年6月14日關於醫療器械的理事會指令93/42/EEC,OJ不使用L的1993年7月12日1分之169)旨在協調有關在歐盟範圍內的醫療器械的法律。
MD指令是一種“新方法”指令,因此,為了使製造商能夠合法地將醫療器械放置在歐洲市場上,必須滿足MD指令的要求。符合“協調標準”的製造商產品假定符合指令。符合MD指令的產品必須使用CE標誌。
該指令最近由2007/47/EC審查和修訂,並進行了一些修改,2010年3月21日,強製要求遵守修訂後的指令。
設備類別:
醫療器械可分為I類,IIa類,IIb類和III類,III類覆蓋風險最高的產品。醫療設備根據兩個標準進行分類,一個是侵入性水平,另一個是關於患者的伴隨風險水平。
I類設備:
I類設備遵循自我符合聲明路線,除非設備以無菌(ClassIs)或具有測量功能(ClassIm。)出售。在這些情況下,需要指定認證機構。
IIa和IIb類設備:
IIa和IIb類設備要求指定機構的服務通過合格評定批準符合性聲明。
III類設備:
III類設備代表最高風險,通常由指定機構內的評估員專家團隊進行評估。
您應該考慮的一些因素是:
1.旨在持續使用
2.侵入性或外科手術,
3.植入式,
4.設備是否含有物質。
指令MDD93/42/ECC覆蓋哪些範圍?
該指令適用於所有具有醫用目的的用於人體內外部的產品,如手術刀等。不適用於體外診斷器械,體外診斷器械將有另一單獨指令進行規定。
醫療器械指令(MDD)具體包括哪些產品,具體定義在指令中已予以規定,指令還確定了相關規則,幫助製造商確定其產品分類。更多有關該指令的信息可通過歐盟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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