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閑娛樂船CE認證(RCD)指令94/25/EC基本要求

 點擊:340     |      2019-05-12
閑娛樂船CE認證(RCD)指令94/25/EC基本要求
 
指令94/25/EC娛樂和休閑工藝-休閑工藝指令
關於遊艇,娛樂船,遊艇的指令94/25/EC(英文名稱-指令94/25/EC娛樂船)適用於附錄II中規定的遊艇,部分建造的船舶和部件既分開又組裝。
遊艇
指令94/25/EC的範圍
關於小型船舶的第94/25/EC號指令詳細規定了產品必須符合的基本要求,以便製造商獲得加貼CE標誌的權利。
 
該指令將“遊艇”定義為任何類型的任何船舶,無論其是否為運輸工具,船體長度為2.5至24米,按照相關的協調標準進行測量。該船應設計用於運動和娛樂。
 
本指令還涵蓋了用於劃船和休閑娛樂訓練的船隻。
 
該指令也適用於噴氣滑雪板,其定義為長度小於4米的船舶,內燃機使用該噴氣滑雪板,其具有水射流泵作為主要運動源並且設計用於坐,站或跪,必須在船體內。
 
不包括專為賽車,獨木舟和皮劃艇,貢多拉和水上自行車,帆板衝浪板,衝浪板電動車窗等設計的船隻。
 
有關完整列表,請閱讀指令的第I章第1條,第3條。基本安全要求列於指令附件I中。
 
如果滿足所有這些條件,則指令94/25/EC適用於您的產品。

 
有關指令94/25/EC的重要信息
新方法指令94/25/EC旨在減少各種損失,即使用劣質或不安全設備可能導致的事故成本。這是由於遊艇,休閑和休閑船的初步安全設計和建造,以及正確的安裝,使用和維護。
 
請查看指令94/25/EC,以確保您的產品符合指令本身的所有要求和適用的協調標準,並可能帶有CE標誌。

 
指令94/25/EC的基本要求
如您所知,關於遊艇,娛樂和娛樂工藝的第94/25/EC號指令規定了應用CE標誌的可能性的一般產品符合性要求。這些是所謂的基本要求,列於指令94/25/EC的附錄I中。
 
經授權的指定機構參與94/25/EC
在進行合格評定程序之前,重要的是確定您作為製造商是否可以自行生產,或者需要讓公告的授權機構參與。
 
對於按照涵蓋所有重要安全方麵的歐洲統一標準製造的沿海水域和受保護航行的特定船舶,製造商可以獨立對產品進行內部檢查。
 
製造商有義務起草並簽署EC符合性聲明。
 
指定機構通過進行合格評定來檢查產品的符合性。如果授權機構參與生產控製階段,其標識號應貼在CE標誌上。

 
符合性評估指令94/25/EC
關於合格評定的詳細信息可以在遊艇,休閑和娛樂船舶指令的文本中找到,與遊艇相關的問題。
 
不要忘記,無論是否涉及授權的指定機構,製造商都有義務起草並簽署EC符合性聲明。
 
指令94/25/EC的技術文檔
關於遊樂,娛樂和娛樂船隻的第94/25/EC號指令附件V,VII,VIII,IX,XI和XVI要求製造商製作技術文件。文件應包括:
1.一般產品說明
2.組件,組件,電路等的工作圖紙和圖表,
3.理解指定圖紙和圖表以及操作產品所必需的說明和解釋,
4.第5條所述標準清單,全部或部分適用,
5.描述為滿足第5條所述標準的基本要求而作出的決定,如果不適用,
6.完成設計計算,檢查等的結果,
7.根據第3.2條測試報告或穩定性計算,
8.根據第3.3條關於安全的浮力的基本要求,
9.廢氣排放測試報告,確認符合第2節基本要求(附錄IB)。
10.請將製造商或其在歐洲共同體的授權代表保留在市場上最後一點之後10年的技術文檔副本。
 
根據該指令的主要要求,製造商有義務保留在市場上銷售的產品的文件副本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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