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ce認證
1998年,歐盟製定了一項休閑工藝指令,為2.5至24米(8至79英尺)的大多數休閑船建立了設計標準,在歐洲銷售的新船和二手船,包括在美國或其他任何地方建造的船隻,出口到歐洲,必須經過認證,符合四種設計類別之一。
以下四種設計類別有助於根據船舶設計遇到和處理的波浪高度和風速來量化船舶的適航程度。預計該船將進一步離岸,對建築強度,穩定性,幹舷,儲備浮力,下降阻力,甲板排水和其他適航標準的期望越高。
A類 - 海洋: 主要包括自給自足的船隻,用於延長航行,風力超過Beaufort Force 8(超過40節),並且波浪高度超過13英尺,但不包括颶風等異常情況。
B類 - 近海: 包括在海上作業的船隻,風速為40節,海域為13英尺。
C類 - 陸上: 適用於在沿海水域和大型海灣和湖泊中作業的船隻,風速為6級,最高可達27海裏,大海可達7英尺。
D類 - 內陸或庇護的沿海水域: 適用於小型湖泊和河流中的船隻,風力為4級,波浪高度為18英寸。
由於船上人數可以影響船隻的適航性,因此改變船上人數也可以改變其類別,船上人員更多 - 更重,可能更不穩定 - 將船放入下一個較低的類別。
“新”指令(RCD2),2013/53 / EC,排放要求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高,並且2008年之前生產的任何發動機都不太可能符合要求,總是如此,最好的方法是在第一時間與我們交談,以便我們可以審查現有的認證。
我們對出口歐盟船隻,運動艇,漁船,拖網漁船進行“建設後評估”和CE標誌或CE認證,相關的CE標誌證明您的美國運動船符合休閑工藝指令(RCD 94/25 / EC,經2003/44 / EC修訂)幾乎所有從歐洲以外進口的船舶,主要來自美國,都需要CE認證。我們在歐洲和美國都有代理商,提供極具競爭力的價格和服務,我們以合理的價格在任何地方旅行,無論您是進口還是出口歐洲,請致電我們,我們可以幫助您了解您的船。
在美國銷售的船隻不一定是CE級別的,而是必須符合美國海岸警衛隊的一些規定,這些規定涉及所需的安全項目,如PFD和火炬,26'以下船隻的承載能力以及如果船隻淹沒的水平浮動20'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