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通檢測為投放到歐盟和英國市場的PPE提供CE認證和UKCA合格評定。
英國 (UK) 於 2020 年 1 月 31 日脫離歐盟 (EU) ,處於過渡階段,歐盟立法在 2020 年 12 月底之前仍然適用。從那時起,英國通過了自己的立法將個人防護設備 (PPE) 商品投放到英國市場(GB – 由英格蘭、蘇格蘭和威爾士組成)。PPE 法規 (EU) 2016/425 已納入英國法律,成為“關於個人防護設備的法規 2016/425,經修訂後適用於 GB”。
英國立法涉及使用新的 UKCA認證標誌(如圖 ),需要貼上該標誌以表明符合適用的英國立法。
這意味著要將 PPE 投放到歐洲市場(即英國和歐盟成員國),製造商需要同時貼上 UKCA 和 CE 標誌——盡管如下文所述,UKCA 標誌對產品而言不是強製性的在 2024 年12月31 日前投放英國市場。
對於 II 類和 III 類 PPE,製造商必須與合格評定機構 (CAB) 合作,該機構在歐盟是“公告機構”,在英國是“認可機構”。
在 UKCA認證標記方麵,有一個過渡階段,允許歐盟公告機構根據法規 (EU) 2016/425 的歐盟型式檢驗證書和模塊 C2 或模塊 D 決定用作UKCA 標記的基礎。要應用此立法“地役權”,公告機構認證必須在 2025 年 1 月 1日到位,並且隻會持續到該證書到期或 31日2027 年 12 月——以先到者為準。屆時,需要英國認可機構頒發的 UKCA 證書。
盡管它是英國的一部分,但銷往北愛爾蘭的產品仍需要 CE 標誌或新的“UKNI”標誌,而不是新的 UKCA 標誌。
總結英國市場(即不包括北愛爾蘭的英國)向新 UKCA 標記係統的過渡,有幾個值得注意的階段,如下所述。在每種情況下,重要的是要注意過渡日期是指單個產品“投放市場”的時間點。
重要的時間點:2024 年 12 月31日
2024 年 12 月31日前可以將帶有 UKCA 標誌或 CE 標誌的產品投放到 GB 市場
對於 II 類和 III 類 PPE,UKCA 標記可以基於歐盟公告機構頒發的 CE 證書(因此不需要英國認可機構頒發的 UKCA 證書)
UKCA 標記和進口商信息可以貼在 PPE 隨附的文件上,例如包裝,而不必標記產品本身。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開始,隻能將帶有 UKCA 標誌的產品投放到 GB 市場——不再接受單獨的 CE 標誌。
對於 II 類和 III 類 PPE,UKCA 標記可以基於歐盟公告機構頒發的 CE 證書(因此無需英國認可機構的 UKCA 認證)。但是,要應用此方法,CE 認證必須在 2025 年 1 月 1日生效,並且當該歐盟公告機構證書到期或從 2027 年 12 月 31 日(以先到者為準)時,英國認可機構的 UKCA 認證將有必要UKCA 標記和進口商信息可以貼在 PPE 隨附的文件上,例如包裝,而不必標記產品本身。
自2028 年 1 月1日 起隻能將帶有 UKCA 標誌的產品投放到 GB 市場——單獨的 CE 標誌將不被接受。
UKCA 標記 II 類和 III 類 PPE,將需要來自英國認可機構的 UKCA 認證(即,UKCA 標記不能再基於歐盟公告機構認證),UKCA 標誌必須貼在 PPE 本身上,除非這樣做不切實際(例如一次性手套和耳塞)。在這些情況下,UKCA 標誌必須貼在最小的市售包裝上。
PPE認證的測試不需要在歐盟進行,測試實驗室獲得了英國認證服務局 (UKAS) 的國際認可標準 ISO/IEC 17025:2017 –“測試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一般要求”的認可。UKAS 與其他歐洲認可機構一起,簽署了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 (ILAC) 互認協議。
綜上所述:
商通檢測與在愛爾蘭(歐盟 27 個成員國)的指定機構合作,證明其在歐盟 (EU) 銷售的產品,從而使 CE 標誌能夠貼在產品上。對PPE產品進行合格評定工作,並從其在英國的認可機構頒發 UKCA 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