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歐盟電池指令》?
《電池指令》(The Battery Directive)就有害物質限製、標簽、廢物收集、處理、回收和處置等主題,製定了有關電池和蓄電池的規則。
該指令涵蓋各種形狀、體積、重量、材料成分和用途的電池和蓄電池。該指令不包括用於軍事和航空航天的電池。
此外,電池指令由每個成員國通過其國家立法機構和國家電池法實施。因此,每個成員國之間對電池的要求可能會有一些細微的差異,主要體現在注冊程序和收集方案上。
電池指令的範圍:
1.鋰離子電池
2.鋰金屬電池
3.堿性電池
4.鎳鎘電池
5.鎳氫電池
6.紐扣電池
7.密封鉛酸電池
電池有害物質限製:
《電池指令》(The Battery Directive)禁止含汞、鎘及其化合物的電池。以下是對受限物質的概述。
1.汞
《電池指令》(The Battery Directive)指出,禁止在歐盟市場上出售按重量計含有超過0.0005%的汞或汞化合物的電池和蓄電池。
汞電池曾經廣泛用於為各種消費電子產品供電,例如手表、收音機和遙控器。
但是,對汞電池的不當處置會導致嚴重的環境問題,例如造成對水體、土壤和空氣的汙染。接觸汞會引起皮膚刺激、腎髒中毒和記憶力衰退,因此近年來汞電池已逐漸在市場上淘汰。
2.鎘
按重量計算,含有超過0.0005%的鎘或鎘化合物便攜式電池不允許在歐盟銷售,以下為例外:
緊急報警係統
醫療設備
無線電動工具
可充電電池便攜式鎳鎘電池2000年前在家用電子市場中相當普遍,可用於遙控器和時鍾之類的產品。然而,電池中鎘的不當處置汙染環境,並對人類和其他哺乳動物的腎髒係統造成嚴重的健康影響。
根據《電池指令》(The Battery Directive),鎳鎘電池在2006年後在歐盟市場上被禁止使用。
3.鉛
盡管《電池指令》(The Battery Directive)對電池中的鉛含量沒有限製,但任何含鉛量超過0.004%的電池都必須在其電池上標有“ Pb”符號標簽。
報告和回收計劃:
《電池指令》(The Battery Directive)要求國家主管部門在國家層麵實施回收計劃。目前,每個成員國的最低電池回收要求比率為45%。
比利時(71%)和盧森堡(63%)等一些成員國可能製定了更高要求的電池回收方案,並實現了更高的電池回收率。
歐盟的最低回收率門檻可能會隨著對環境保護的更嚴格,這可能導致回收係統的成本更高。
歐盟當局要求進口商和製造商每年通報投放市場的電池數量和回收的電池數量。例如,在瑞典,提供此信息的截止日期是每年的3月31日。
電池標簽要求:
《電池指令》(The Battery Directive)要求電池和蓄電池必須帶有單獨的收集符號(Seperate Collection Symbol)。根據電池不同類型,可能需要同時使用其他符號。
1.單獨的收集符號(Seperate Collection Symbol)
《電池指令》(The Battery Directive)要求所有電池和蓄電池必須帶有單獨收集符號(Seperate Collection Symbol),該符號圖案為交叉的帶輪垃圾桶的圖標。單獨的收集符號(Seperate Collection Symbol)是提醒消費者不要將電池放置到收集常規廢物的垃圾箱中。
單獨的收集符號(Seperate Collection Symbol)的大小必須覆蓋電池、蓄電池或電池組最大側麵的3%以上。最大覆蓋範圍不應超過5×5cm。
對於圓柱形電池,單獨收集符號(Seperate Collection Symbol)的大小必須占表麵積的1.5%以上,最大麵積不得超過5×5 cm。
當電池的表麵積小於0.5×0.5cm時,必須在包裝上印刷單獨的收集符號(Seperate Collection Symbol)。在這種情況下,單獨的收集符號必須至少為1×1 cm大。
2.物質符號:
如前所述,如果大多數電池中的汞或鎘含量超過閾值限製(即,汞含量超過0.0005%,鎘含量超過0.002%),則該電池禁止投放市場。
但是,如果電池屬於指令豁免類型(例如,用於警報係統的電池)並且其汞或鎘含量超過其閾值限製,則它們應分別帶有鎘的化學符號“ Hg”或“ Cd” ,並在在單獨的收集符號(Seperate Collection Symbol)下方顯示。
同樣,根據該指令,電池中的鉛含量也不再受限製。但是,鉛含量超過0.004%的電池必須標有鉛的化學符號:“ Pb”。
表示該物質的符號必須印在單獨的收集符號(Seperate Collection Symbol)下方,並且至少覆蓋單獨的收集符號所覆蓋麵積的1/4。
3.電池容量:
電池指令要求所有電池必須帶有指示容量的符號。但是,該指令未提供度量標準。電池的容量指示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V,mAh或Ah。
商通檢測電池測試服務包括:
1.電池測試
2.安全數據表sds
3.產品標簽和文檔
4.在有關國家機構注冊
電池德國EPR注冊:
2022年7月1日0:00(東1區)起(德國柏林時間),賣家通過速賣通向德國銷售產品,速賣通需確認賣家產品是否符合德國EPR的合規要求。
例如:廢舊電池、蓄電池、幹電池、紐扣電池、電器的內置電池、汽車電池、工業電池。
歐盟電池法鏈接:
https://ec.europa.eu/environment/topics/waste-and-recycling/waste-law_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