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限製合成草坪瀝青填充材料和其他運動應用中的多環芳烴,歐盟擴大了REACH附件XVII第50條項下對PAH的限製範圍。新限製將於2022年8月10日生效。
2021年7月21日,歐盟(EU)發布了法規(EU)2021/1199,以擴大法規(EC)1907/2006附件XVII第50項下的八種多環芳烴(PAH)的限製範圍關於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和限製(REACH,合並版本至2021年7月5日)。新法律對顆粒和覆蓋物中的這八種多環芳烴進行了規定,這些產品在REACH第3條第2款中被歸類為混合物,目前不在該條目的限製範圍內。
根據修正案,“顆粒”、“覆蓋物”、“人造草坪球場的填充材料”和“在操場或運動應用中以鬆散形式使用”具有以下含義:
1.“顆粒”是由1至4毫米固體顆粒的混合物,由橡膠或其他硫化或聚合材料製成,可回收或原始來源,或從天然來源獲得
2.“覆蓋物”是由橡膠或其他可回收或原始來源的硫化或聚合材料製成,或從天然來源
3.“人造草皮球場的填充材料”由用於人造草皮球場的顆粒組成,以改善草皮係統的運動技術性能特征
4.“在操場上或在運動應用中以鬆散形式使用”是指在操場上或出於運動目的以鬆散形式使用顆粒或覆蓋物,而不是用作合成草皮球場的填充材料
根據新法律,2022年8月9日在聯盟使用的顆粒或覆蓋物,作為合成草皮球場的填充材料或在操場或運動應用中的鬆散形式,可能會保留在原位並繼續用於此目的目的。
表1總結了新法的要點:
法規(EU)2021/1199修訂法規1907/2006(REACH)附件XVII的第50條,關於顆粒或覆蓋物中的多環芳烴用作合成草坪球場的填充材料或在操場或運動應用中的鬆散形式
物質 | 範圍 | 要求 | 生效日期 |
八種多環芳烴: | 顆粒或覆蓋物: | ≤ 20 mg/kg | 2022年8月10日 |
BaP、BeP、BaA、 | (八種多環芳烴的總和) | (投放 | |
CHR、 | 作為 | 並標有 批次的 | 市場或使用) |
BbFA、BjFA、 | 合成草坪 | 唯一識別 | |
BkFA 和 DBAhA 1 | 球場的填充材料 | 號 | |
在 | |||
操場上或在 | |||
運動應用中鬆散形式 2 |
1BaP(苯並[a]芘)、BeP(苯並[e]芘)、BaA(苯並[a]蒽)、CHR(屈)、BbFA(苯並[b]熒蒽)、BjFA(苯並[j]熒蒽),BkFA(苯並[k]熒蒽)和DBAhA(二苯並[a,h]熒蒽)
2序言中的例子包括高爾夫球場、運動場、馬場基礎、自然步道或射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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