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根據持久性有機汙染物法規設定五氯苯酚限值

 點擊:83     |      2021-03-03
歐盟已根據POP重鑄法規對五氯苯酚(PCP),其鹽和酯設定了限值。該修正案將於2021年3月15日生效。
 
在2019年,歐盟(EU)發布了關於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的法規(EU)2019/1021-“ POP重鑄法規”(至2020年9月的合並版本)。
持久性有機汙染物
自發布以來,POP重鑄A部分的附件一已進行了多次修訂。這些包括:
1.添加全氟辛酸(PFOA),其鹽和與PFOA相關的化合物
2.修訂“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PFOS)的'中間用途的特殊豁免或其他規範”下的第4點
3.添加三氯殺蟎醇
4.修改PFOA,其鹽和PFOA相關化合物的“中間用途特殊豁免或其他規範”下的多個條目(法規(EU)2021/115)
 
      當POP重鑄法規發布時,五氯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被列入立法的附件I中,而沒有非故意的痕量汙染物(UTC)限值。自該出版物發布以來,歐洲委員會(EC)已將這些物質確定為某些物品中的雜質,包括進口紡織品和用於製造木板的回收木屑。
 
2021年2月23日,歐盟發布了(EU)2021/277法規,將PCP及其鹽和酯的A部分中的“特定豁免特殊規定”限製為不超過5 mg / kg。 POP重鑄法規附件I。當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存在五氯苯酚,其鹽和酯時,該限值適用。
 
最新修正案將於2021年3月15日生效,也就是該修正案在《歐盟官方雜誌》(OJEU)上發布後的第二十天。
 
表1總結了新法律的要點。
 
表格1 法規(EU)2019/1021公約和議定書中所列的物質以及僅公約中所列的物質
 
公約和議定書中所列的物質以及僅公約中所列的物質
  修訂(EU)2019/1021附件I的A部分的(EU)2021/277法規 法規(EU)2019/1021附件I的A部分 
物質 五氯苯酚及其鹽和酯 五氯苯酚及其鹽和酯
(CAS 87-86-5等) (CAS 87-86-5等)
中間用途或其他規格的特殊豁免  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5 mg / kg 沒有
生效日期 2021年3月15日 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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