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玻璃FCM測試:
2017年12月20日,歐盟委員會(EC)聯合研究中心(JRC)的歐盟食品接觸材料參考實驗室(EURL-FCM)發布了有關其工作的最終報告,以支持修訂歐盟陶瓷指令84/500/EEC。該修訂版預計將降低鉛和鎘的遷移極限,並且還包括其他金屬的極限。
2017年12月20日,歐盟委員會(EC)聯合研究中心(JRC)的歐盟食品接觸材料參考實驗室(EURL-FCM)發布了有關其工作的最終報告,以支持修訂歐盟陶瓷指令84/500/EEC。該修訂版預計將降低鉛和鎘的遷移極限,並且還包括其他金屬的極限。
對於陶瓷,EURL-FCM建議使用4%乙酸在22°C下進行三個連續的24小時遷移測試。同樣對於晶體器皿,建議在22°C下用4%乙酸重複測試兩個小時,有“幾種分析方法,具有令人滿意的性能”,用於分析建議的較低含量的鉛,鎘和其他金屬的遷移解決方案。
統一法規還涵蓋了不同形式的FCM,例如:
陶瓷:指令84/500 / EEC,已由指令2005/31 / EC修改
再生纖維素膜:指令2007/42 / EC
塑料:(EU)第10/2011號法規及其修正案
來自彈性體或橡膠奶嘴和安撫奶嘴的N-亞硝胺和N-亞硝基穩定物質:指令93/11 / EEC
環氧衍生物:BADGE(2,2-雙(4-羥基苯基)丙烷雙(2,3-環氧丙基)醚),BFDGE(雙(羥基苯基)甲烷雙(2,3-環氧丙基)醚)和NOGE(Novolac縮水甘油醚) )在某些環氧衍生物中的含量:法規(EC)189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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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以下方麵的新倡議和影響評估:陶瓷和玻璃食品接觸材料中鉛,鎘和其他金屬的遷移極限
陶瓷和玻璃食品接觸材料(FCM)包括餐具和廚具,例如盤子,杯子,杯子,玻璃杯,水罐,碗和烤箱盤。玻璃材料包括玻璃,水晶和具有釉麵塗層的材料,例如搪瓷金屬。重金屬(例如鉛和鎘)用於技術用途(例如,提供光澤,耐用性)或裝飾目的(例如,顏色)。因此,存在這些金屬從陶瓷和玻璃態FCM轉移到食品中的風險。
在這種情況下,歐盟有關FCM的法規規定與食品接觸的材料“既不應不利地影響消費者的健康,也不影響食品的質量”,並且“應按照良好的生產規範進行生產”。立法還授權委員會對化學物質從FCM到食品的遷移設定限製。陶瓷食品接觸材料的立法(第84/500/EEC號指令)規定了鉛和鎘的此類限製,並確保了陶瓷桌和廚具的安全。
但是,最近的科學證據和執法數據表明,從FCM中釋放出來的鉛,鎘和幾種其他金屬(鋁,砷,鋇,鈷,鉻和鎳)的當前暴露值得關注。另外,有信息表明這種金屬也從玻璃態FCM轉移。
因此,根據包括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發布的意見在內的當前健康數據,歐盟委員會正在考慮降低鉛,鎘的限量,並引入允許轉讓的鋁,砷,鋇,鈷,鉻和鎳的限量。來自陶瓷和玻璃態FCM。
對影響的評估:
歐盟委員會於2019年5月29日發布了關於該主題的初創影響評估,該評估定義了要解決的問題,並為進一步開展工作以潛在地更新現行法規(第84/500/EEC號指令)提供了基礎。它包括為期4周的公眾谘詢,使利益相關者可以就我們的問題定義提供反饋。磋商於2019年6月26日結束。
下一步將是影響評估的準備,該評估將仔細評估建議的政策選擇,並為未來政策的可能決策提供依據。
為了支持這一過程,委員會將繼續與所有相關利益攸關方團體進行密切對話。這包括陶瓷和玻璃行業,包括代表手工和傳統生產物品的企業,專業協會,公民和消費者,相關的非政府組織以及國家主管部門和相關的歐盟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