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621-1-2-3-4摩托車手防護裝置CE認證要求

 點擊:0     |      2024-10-26

    EN 1621標準是歐洲標準,主要用於摩托車手防護裝備的性能要求和測試方法。該標準確保手部防護裝備(如手套)能夠有效保護騎行者在事故中受傷的風險。適用於摩托車騎行者使用的手部防護裝備,包括手套等。

摩托車手防護裝備

具體包括以下幾個部分,每個部分針對不同的保護區域和要求:

1. EN 1621-1:2012:這部分標準涉及摩托車騎士的防機械衝擊防護服,特別是衝擊保護器。它包括了對肩膀(S)、肘部(E)、臀部(H)、膝蓋(K)、膝蓋+上脛骨和中脛骨(K+L)、腿前部低於K保護器(L)、指關節保護(KP)等部位的保護器的要求和測試方法。這些保護器用於除了背部以外的其他部位。


2. EN 1621-2:2014:這部分標準專門針對摩托車手的背部保護裝置,包括全麵背部保護器(B或FB,包括中央後背和肩骨)、中央背部(CB)和僅腰部保護(L或LB)。這些保護器需要滿足特定的衝擊保護性能要求,分為CE級別1和CE級別2,其中CE級別2提供更高的保護性能。


3. EN 1621-3:2018:這部分標準涉及摩托車騎士的防機械衝擊防護服,特別是胸部保護器。它包括了對胸部保護器的要求和測試方法,以確保在摩托車事故中提供足夠的保護。


4. EN 1621-4:2013:這部分標準覆蓋了摩托車手使用的係繩激活式氣囊保護器的要求和測試方法。這種保護器通常用於提供額外的衝擊保護。


    每個部分的標準都有其特定的測試項目和性能要求,以確保摩托車手在騎行時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護。這些標準確保了防護裝備在設計、材料選擇和製造過程中能夠滿足特定的安全要求,以減少在摩托車事故中受到嚴重傷害的風險。


不同部分的標準針對不同的身體部位和保護需求,提供了詳細的規範和測試方法,以確保防護裝備的性能和安全性。


EN 1621-1-2-3測試項目:

1.保護區域的最小尺寸

2.環境影響

3.濕式衝擊試驗

4.無害性

5.人體工程學


測試周期:12個工作日


EN 1621-4測試項目:

1.保護水平:確保充氣保護裝置在事故中能夠提供足夠的保護,以減少騎手受傷的風險。


2.充氣袋的幹預時間:測試充氣袋在事故發生時的響應速度,確保其能夠在關鍵時刻迅速充氣。


3.覆蓋範圍:評估保護裝置能夠覆蓋騎手身體的哪些部位,以及這些部位的組合。


4.係統性能:在模擬事故條件下測試整個係統的的性能,包括充氣保護裝置的激活、功能和效果。


5.測試方法:詳細描述了測試充氣保護裝置的各種方法,以確保其符合標準要求。


6.尺寸規格:確保保護裝置的尺寸適合不同的騎手,並且能夠正確地安裝和使用。


7人體工程學:評估保護裝置的設計是否符合人體工程學原則,以確保騎手的舒適性和活動自由度。


8.無害性:確保保護裝置的材料和設計不會對騎手造成額外的傷害或不適。


9.標簽和信息提供:保護裝置必須有清晰的標簽,提供必要的使用信息和製造商信息。


11.機械激活以外的充氣保護裝置:本標準不涵蓋非機械激活的充氣保護裝置。


測試周期:2個月


認證周期3周左右


摩托車手防護裝備的CE認證流程:

1.確定需要認證的產品類型:提交申請,確定產品符合的協調標準,如EN1621-1(摩托車手防護裝備)。


2.準備技術文件:包括設計、材料說明、測試報告及生產過程信息等 。


3.認證機構進行測試和評估:通過型式檢驗、定期工廠審查等方式驗證產品是否符合標準。


4.頒發CE認證標誌:通過測試和評估後,認證機構將頒發CE認證標誌,並在產品包裝上加貼帶公告機構編碼的CE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