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醫療設備協調小組(MDCG)更新了一份問答資源文件,涵蓋了與通知機構有關的合規要求以及即將出台的醫療器械條例(MDR)和體外診斷醫療器械條例(IVDR)下的聯合評估。
最初發布於2019年早些時候,問答文件現在,在根據新條例評估和認證醫療設備和IVD製造商時,建議通知機構處理幾個新問題:
供應商和分包商審計
關於對製造商使用的任何供應商或分包商的審計,被通知的機構應根據MDR附件七所建議的方法以及MDCG本身的指南,製定對此類實體進行審計的標準。MDCG在文件中指出:“被通知的機構應該有根據關鍵程度對這些行為者進行審計的標準。”
重新登記要求
根據MDCG文件,根據MDR和IVDR,CEMark認證的延期和有效期延長可能發生,條件是被通知的機構采取適當的合格評定程序。
被通知的機構必須使用與產品初始認證相同的方法和程序來確定設備的重新認證。此外,被通知的機構負責在證書到期前至少一次評估與審計有關的所有相關MDR或IVDR要求。
對於ISO 13485質量體係證書,被通知的機構在更新這些證書之前,應該評估監督審核以及任何分包商和供應商的審計結果。
新定義
更新後的問答文件還提供了幾個相關術語的新的和明確的定義,例如:
“受雇”
在MDR方麵,指在被通知的機構內履行關鍵職能的人員應由該實體雇用,包括直接雇用合同、監督、報告義務和重新編號。“兩年專業經驗”
指被通知機構內的產品審查員必須具有兩年的設計、製造、測試或使用某一特定設備或技術的專業經驗,並接受認證評估。如果專業經驗涉及合格評定機構內的活動,這種經驗也必須至少在兩年時間內獲得。
MDCG對被通知機構Q&A資源的澄清和補充是在根據新條例指定被通知機構的情況下逐步增加的;T型萊茵和ImQ最近被指定為MDR,同時德克拉已經成為第一個接受IVDR認證的被通知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