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和化妝品法規:有哪些變化?
從2021年1月1日起,英國將遵循自己的化妝品法規,即《 2019年產品安全和計量學(修訂等)(歐盟出口)法規》附表34,稱為“英國化妝品法規”。
聯合王國(UK)於2020年1月31日簽署退出協議,從歐盟(EU)出發。在過渡期內,直到2020年12月31日,歐盟法律仍適用於英國。從2021年1月1日起,英國將遵循自己的化妝品法規,即《 2019年產品安全和計量學(修訂等)(歐盟出口)法規》附表34,稱為“英國化妝品法規”。
英國化妝品法規適用於在英國(GB)投放市場的化妝品,其中包括英國,蘇格蘭和威爾士。在北愛爾蘭投放市場的化妝品仍受歐盟化妝品法規(EC)1223/2009的保護。
英國化妝品法規和歐盟化妝品法規的框架之間沒有顯著差異。盡管如此,化妝品公司仍應清楚注意並積極應對符合英國化妝品法規的重大變化。
符合英國化妝品法規的主要變化:
1.負責人
要將化妝品投放到GB市場,必須在英國設立負責人。這也適用於在不受限製的情況下將化妝品投放到GB市場的北愛爾蘭企業。英國負責人負責確保遵守法規,包括產品安全和產品通知。
如果將化妝品投放到北愛爾蘭(NI)市場上的負責人位於歐洲經濟區(EEA)內,則北愛爾蘭企業將是將該產品投放到GB市場上的負責人。
2.產品標簽–負責人
在GB市場上投放的化妝品應標有英國負責人的姓名和地址。
如果過渡性安排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EC)1223/2009第19(1)(2)條中的要求,則將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批準過渡性安排。在過渡期間,允許使用歐盟/歐洲經濟區負責人的姓名和地址。
在NI市場上投放的化妝品應標有NI或歐盟負責人的姓名和地址。
3.產品標簽–原產國
對於所有進口的化妝品,必須標記原產國。如果產品是從歐盟進口的,則應指定製造產品的特定國家。“歐盟製造”是不可接受的。
4.通知
英國政府已經建立了“提交化妝品產品通知”(SCPN)門戶,以通知在GB市場上出售的化妝品。SCPN服務將從2021年1月1日開始提供。所有化妝品應在投放到GB市場之前通知SCPN。
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在英國市場上出售並從2021年1月1日起繼續可用的化妝品,應在過渡期結束後的90天內重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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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1年1月1日起,GB將不受歐盟化妝品法規(EC)1223/2009的保護。對於在GB市場上投放的化妝品,應確定英國的負責人。如果標簽產品符合(EC)1223/2009中的相應要求,則授予帶有英國負責人信息的產品標簽的過渡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如果化妝品將投放到歐盟市場,因為英國不再是歐盟的一部分,則您應確保負責人(因此標簽信息)位於歐盟的27個成員國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