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REACH認證化學物質的注冊,評估,授權和限製
歐盟REACH認證是關於化學品及其安全使用的歐洲法規,REACH認證代表化學物質的注冊,評估,授權和限製。REACH認證法規於2007年6月1日生效,建立了統一的體係來控製製造或進口到歐盟的化學品。
引入REACH認證之後,每年以超過1噸的量製造或進口到歐盟的化學物質,無論其本身還是混合物,都必須在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進行注冊。在某些情況下,此義務也適用於物品中的物質。未注冊意味著該公司不再被允許在歐盟製造或進口該物質。
歐盟REACH認證的核心內容可以概括如下:
•四項義務:
注冊,評估,通知/授權,限製和e(SDS)
•三個化學對象:
物質(階段性物質和非階段性物質),混合物,物品
•四個主要角色:
歐盟製造商,歐盟進口商,僅作為代表的公司,下遊用戶
•三個管理工具:
REACH認證-IT用於信息通信,IUCLID用於創建檔案,Chesar
REACH認證供應鏈合規係統:
RSCC是REACH認證供應鏈合規係統的首字母縮寫,由REACH認證24H設計,它是基於RSCC係統的升級的REACH認證合規性IT工具。RSCC應用此專門設計的IT解決方案,可幫助管理相關的REACH認證法規遵從數據,並以更高的安全級別在供應鏈上獲得噸位覆蓋證書。此升級工具具有友好的用戶界麵,緊湊的操作過程以及嚴格而機密的機製。它確保了不同貿易角色之間的及時溝通,並通過供應鏈滿足了REACH認證合規要求。
REACH認證適用範圍
注冊應符合EU REACH認證的以下任何條件:
•這樣的物質,製造/進口> 1噸/年;
•混合物中的物質,製造/進口> 1噸/年;
•打算在製造/進口物品中釋放的濃度超過0.1%(w / w)&> 1 t / a的物質;
注意:從物品中釋放某種物質是有計劃的,並且在使用該物品時具有特定的功能。這通常不是對象的主要功能,而是諸如空氣清新劑之類的輔助功能。
登記機構
•歐盟物質,混合物,物品的製造商和進口商;
•非歐盟製造商可以根據REACH認證通過兩種不同的途徑向歐盟出口:通過對物質進行注冊的進口商或指定唯一代表(OR)。
注冊類型
REACH認證涵蓋了不同類型的注冊:完全注冊(第10條)和中間注冊(第17和18條)。
注冊時間表:
注意:逐步引入的物質是所謂的“現有物質”,它們已在EINECS或NLP列表中列出,或在1992年5月31日之後未計劃在歐盟市場上生產的物質。所有不滿足任何要求的物質逐步淘汰標準中的一部分被視為非逐步淘汰物質
定期注冊程序
歐盟REACH認證規定的其他義務:
如果給定物質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構成威脅,ECHA和成員國將評估公司提交的信息,甚至將該物質列入授權清單或限製清單。授權清單上物質的製造商,進口商或下遊用戶可以申請授權。限製可能會限製或禁止某種物質的製造,投放市場或使用。
評價 | • 權限:由ECHA和成員國提議 |
•職責:檢查測試建議書,對檔案進行合規性檢查以及對物質進行評估 | |
•結果:決定是否進行更多的測試和評估; | |
物質可以包括在授權清單或限製清單中 | |
通知 | 候選人名單 |
•對象:物品包含列表中包含的物質,濃度> 0.1%(w / w),噸位≥1t / a | |
•職責:必須在列入清單後六個月內發出通知;提供安全使用指導; | |
物質/混合物/物品:提供SDS | |
授權書 | 授權清單(附件XIV) |
•對象:清單中包括的物質或混合物中的物質 | |
•職責:申請授權 | |
•截止日期:最新申請日期(如果未在該日期之前提交授權,則寬限期適用) | |
日落日期(停止上市直到獲得授權) | |
限製 | 限製清單(附件XVII) |
•對象:物質;混合物中的物質;清單中包含的文章中的物質 | |
•結果:限製或禁止製造 |
如何遵守?
1.在歐盟設立分支機構
非歐盟製造商必須遵守REACH認證法規中的流程,並承擔成本和其他相關職責。
2.委托當地進口商遵守歐盟REACH認證
非歐盟製造商必須考慮到進口商所需的信息交流將要求披露機密商業信息。
3.任命唯一代表(OR)
非歐盟製造商可以通過指定OR來防止其有價值的物質信息向公眾及其在歐盟的進口商披露。
商通檢測的認證服務:
商通檢測提供產品出口歐盟的合規認證,主要認證服務有CE、reach、rohs、食品接觸材料檢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