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標準EN 16034防火和防煙門強製性
2020年10月,德國埃爾克倫茨– 2016年11月1日,針對門和外門引入了歐洲防火/防煙產品標準EN 16034“具有防火和/或防煙性能的門,窗和門。”國家和歐洲產品標準的共存階段於2019年11月1日結束,不過,製造商還應準備其產品範圍,以通過室內和自動門CE標準的批準。
EN 16034防火和防煙門
自2019年11月起,內部和外部防火防煙門以及外部門隻有在帶有CE標誌的情況下才能出售,其原因是三年共存階段在這一天結束。在此之前,除了符合歐洲防火標準EN 16034的防火蓋外,還可以應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防火蓋,現在,製造商必須提供至少部分符合CE的防火範圍,標準。
產品標準EN 16034“行人門,工業,商業,車庫門和可打開的窗戶–防火和/或防煙特性”自2016年11月11日起生效,可使用CE標誌。
現在,2016年10月28日發布的《歐盟官方雜誌》規定該標準僅與相應的窗戶和外門產品標準(EN 14351-1)和門產品(EN 13241)一起有效,如果符合要求,製造商可以從11月開始在歐洲範圍內分發帶有CE標記的這些產品。
內門和自動門產品EN 16034標準的引入仍在等待中
目前,內門和自動門仍可根據國家標準和使用國的證書製造,這是因為並行標準EN 14351-2(內門)和EN 16361(自動門)尚未在歐盟委員會的官方公報中注冊。
消防和煙氣保護協議的各個國家和歐洲標準化委員會的成員解釋說:“由於整個歐洲標準EN 16034僅與相應的門用產品標準一起使用,內部以及外門以及自動門,必須在官方公報中列出這些門,不幸的是,室內門和自動門的標準已無限期推遲,因此,現有的國家標準在這些應用領域仍然有效。”
但是,對於製造公司,建議即使在過渡階段,也要從早期開始就跟蹤發展並采用新的標準化產品,Schr?ders繼續說道:“一方麵,早期符合CE標準將使製造商能夠提供具有更高品質防火性能的產品,另一方麵,公司將為未來做好準備,如今,即使歐洲尚無內門標準,許多歐洲國家仍要求或至少已接受帶有CE標簽的防火門以供內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