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MDR 2017/745期限已延長至2021年5月26日
隨著3月出現COVID-19大流行的嚴重性,歐洲委員會建議將MDR的適用日期延長1年, 然後,議會和理事會迅速采取行動,做出幾乎一致的決定,支持延期,最終延期了被成員國接受並於2020年4月23日發表在《官方雜誌》 上。
重要的是要向前邁進,要理解,並未實施延遲以使製造商有更多時間來符合MDR,並且 歐盟委員會希望製造商繼續努力遵守最新法規,但是,延遲給製造商帶來了機遇和挑戰。
當然,延遲的最大好處是時間,對於製造商和NB處理設備法規的持續更改而言,這是緊缺的時間,額外的時間可能會使時間緊缺的I類設備製造商受益,以利用MDR 2017/45的第二份更正中提供的寬限期,處於以下位置的製造商在一年的延誤後獲益最大。
MDR 2017/745的期限已延長
具有重大變化的I類設備:MDR 2017/745的 第二更正為 MDD下的一些自我聲明的I類設備提供了寬限期,寬限期從本質上講意味著合格的I類設備無需通過新的MDR法規認證,而是可以在2024年5月25日之前使用MDD合格聲明,但是,I類設備不能進行重大更改;額外的時間可能會使I類設備的製造商很可能已按照MDR進行了分類,但尚未這樣做,因此有時間進行必要的修改並完成MDD CE認證。
續簽MDD認證: 需要更多時間來續簽其醫療器械指令(MDD)或有源可植入醫療器械指令90/385 / EEC(AIMDD)CE認證的設備製造商現在有一定的喘息空間,由於已經獲得MDD認證的設備可以利用MDR 2017/745涵蓋的過渡期,從而給製造商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因為製造商可能已經錯過了MDD申請的原始截止日期,從而可以在2007年獲得MDR的充分投訴,從而有3年的時間可以完全投訴,2024年5月26日。
遵守上市後監視,市場監視,警惕和經濟運營商注冊: 對於製造商來說,這是一個重要領域,因為製造商仍必須設置和維護許多應用MDR的係統,製造商需要開發和實施質量管理體係和程序,以進行風險管理, 臨床評估以及上市後監督(PMS)/ 上市後臨床隨訪(PMCF),這些過程需要時間來發展和改進,同樣,可以評估諸如經濟運營商要求和合同之類的後勤問題。
已通知的機構: 歐盟委員會和歐盟成員國將有一年的時間來根據MDR認證NB,NB的數量仍遠遠少於最初的預測,並且這些NB與製造商合作過度,這些製造商在緊迫的最後期限內爭先恐後地爭取盡早獲得MDD,以利用MDR的過渡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