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性有機汙染物法規_全氟辛酸(PFOA)排除和豁免正在改變
全氟辛酸(PFOA)已被納入歐盟(EU)持久性有機汙染物(POP)重鑄法規,自7月4日生效。
歐盟委員會的委托指令草案限製了以下用途:
1.全氟辛酸或其任何等於或低於0.025mg/kg(0.0000025重量%)的鹽,如果它們存在於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則適用於任何與PFOA相關的化合物的濃度。
2.當PFOA相關化合物以物質,混合物或物品形式存在時,等於或低於1mg/kg(0.0001重量%)的組合。
3.該法規將取代7月4日起限製使用超過25ppb或1,000ppb的一種或多種PFOA相關物質的組合的《歐盟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製》(REACH)法規條目(某些豁免規定允許用於將來的限製日期和產品類型)。從2021年1月開始,《斯德哥爾摩公約》還限製了PFOA的使用(有些除外)。
全氟辛酸將從REACH附錄XVII中刪除
由於不同的排除和有效期,PFOA將完全從REACH法規附件XVII中刪除,並由EUPOP覆蓋。這意味著存在一些縮短的有效期,並且某些排除(例如半導體製造中的光刻或蝕刻工藝)的有效期現在為2025年7月4日。
產品中具有PFOA的公司將需要了解POPs和REACH法規中對排除項的相關更改,因為POPs中不存在某些附件XVII排除項。
例如,根據REACH法規,除93/42/EEC指令範圍內的可植入醫療設備以外的其他醫療設備在2032年7月4日之前享有豁免權。根據POPs,該豁免僅在2025年7月4日之前生效。
可能會受到影響的一些產品包括:
用於薄膜的照相塗料。
具有防油和防水性能的紡織品,可保護工人免受危害其健康和安全的危險液體的傷害。
用於特定消防目的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