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8/EU壓力設備指令遵守情況最終指南
1.什麼是壓力設備2014/68/EU指令?
“第2014/68/EU號壓力設備指令”(原第97/23/EC號指令)概述了歐盟內壓力設備必須遵守的標準,其中包括壓力容器、鍋爐、管道和安全閥等設備。“壓力設備指令”的目的是確保固定壓力設備在歐洲聯盟內自由流動。同時確保所有壓力設備通過高度安全。
根據該指令的共同體製度,當壓力設備和組件超過規定的壓力和體積閾值時,它們必須遵守這些要求:
1.一定很安全
2.必須滿足基本的安全要求,包括設計、製造和測試。
3.必須符合適當的合格評定程序。
4.必須攜帶CE標記
5.當壓力設備和組件低於規定的壓力和體積閾值時:
他們一定很安全
它們必須符合成員國的健全的工程實踐。
他們必須有特定的標記(不一定是Ce認證標記).
2.2014/68/EU指令名稱
壓力設備指令
3.2014/68/EU指令編號及下載連結至法律指示
將從以下鏈接下載的第2014/68/EU號指令:第2014/68/EU號壓力設備指令
4.2014/68/EU通知機構(又名“獨立評估”)?
在製造商開始評估其產品所需的程序之前,重要的是要確定所述產品是否需要自我評估,或者是否需要被通知的機構參與進來。
根據指令的觀點,對壓力設備進行了分類。這些範圍從一到四。這是根據該指令附件二規定的按上升順序排列的危險等級。
最重要的是下列規定:
被通知的機構必須參與對第二類或更高類設備的評估。
5.2014/68/EU指令涵蓋的產品
本指令涵蓋的壓力設備和組件是那些遵守設計、製造和合格評定的設備和組件,最大允許壓力ps大於0.5巴。
指令中概述的設備用於流程工業:
特別是在塑料橡膠、食品飲料、化工、製藥以及油氣加工等行業。
除這些行業外,壓力設備也用於高溫加工行業,如玻璃、紙和紙板的加工。
還包括能源生產工業和空調供應、天然氣儲存、運輸、供暖和公用事業供應。
6.2014/68/EU指令所涉產品實例
“壓力設備指令”涵蓋的產品類型包括:
1.植物容器
2.加壓儲存容器
3.工業管道
4.換熱器
5.殼水管鍋爐
6.鍋爐
7.蒸汽發生器
8.安全裝置和壓力附件
7.2014/68/EU指令未涵蓋的產品實例:
壓力設備指令隻適用於組件和子組件,它不適用於在現場安裝壓力設備時,在用戶的監督和責任,如在工業裝置。
其他除外包括軍用設備和運輸設備。也不包括在另一個CE認證標記指令範圍內的設備,這些設備描述了極低的受壓危險的可能性,如機械指令.
壓力設備指令中的更多例外是用於公路、空運、海運或鐵路運輸液體的容器。它們屬於另一項指令,稱為運輸壓力設備指令(TPTD)。這個指令有不同的驗證和標記要求,稱為“pi標記”。
簡單的壓力容器也不包括在內,因為它們屬於不同的指令。
8.2014/68/EU指令執法和處罰
每個歐盟成員國都必須就不遵守壓力設備指令的處罰製定規則。下麵你可以找到對成員國、德國和英國的懲罰為例。有關其他具體歐盟成員國的處罰,請參閱該國關於產品安全的地方立法。
德國-違反“普魯克茨“(產品安全立法)可被罰款3,000歐元至30,000歐元(§19)及最多1年的監禁(§20).
在英國,違反指令的行為屬於第33節HSWA犯罪並可被處以無限罰款和兩年以下監禁。
9.如何遵守:要求和程序
檢查符合性
危險較大的較高類別具有更嚴格的合格評定模塊。
例如,第一類設備受製造商自己的生產控製,而第二類、第三類和第IV類設備則需要通知機構的參與。
合格聲明(內容)
聲明的基本布局和內容對於所有指令都是常見的,但每個指令可能略有不同。
大多數指令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1.授權發出聲明的製造商或代表的名稱和完整的營業地址;
2.某種識別碼,該編號可以很容易地引用序列號、產品號、型號或類型。
3.聲明聲明,聲明是在製造商的領導下發布的。
4.執行合格評定程序的被通知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識別號;
5.相關立法已得到遵守;所使用的標準有具體的日期和修正案。
6.獲授權人的身分及簽署
7.“宣言”發表之日
8.技術文件
9.第2014/68/EU號指令要求製造商提供技術文件。技術文件有助於評估上述設備是否符合指令的要求。
2014/68/EU指令技術文件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1.壓力設備說明
2.摘要設計、製造圖紙、元件圖、子組件、電路等。
3.了解圖紙和圖表以及壓力設備操作所需的說明、解釋
4.統一標準清單
5.設計計算及檢驗結果
6.以及測試報告
7.詞綴CE認證標記
在采取了所有必要步驟以完全符合標準後,應將CE標記貼在產品上。此標記應以可見和清晰的方式放置在產品上,並應由首字母“CE”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