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認證指令下的正確標簽
一位客戶要求我公司使用“斜線Pb”標誌或E2標記將我們的產品標記為“無鉛”。我們的產品符合歐盟(EU)有害物質限製(RoHS認證)指令,其中包括對鉛的嚴格限製。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可以將我們的產品標記為“無鉛”?如果是這樣,我們使用哪個符號?
首先必須理解這些標記(作為一般的無鉛標記)對您的產品意味著什麼。
E2(或e2)標記是JEDEC(微電子行業開放標準的開發商)製定的標準J-STD-609下的無鉛塗層類別的非常特殊的標記。它定義了不含鉍或鋅的錫合金,但有某些確切描述的例外情況和用途。
CE標誌是用於指定產品符合EU RoHS指令的唯一標誌。歐盟禁止為此目的使用其他可能引起混淆的標記或符號。
我公司生產的產品屬於歐盟RoHS指令範圍。我們的產品包含由電池和電池電纜組成的電池組。電池和電纜作為一個整體提供給我們。我知道電池不在歐盟RoHS指令的範圍之內,但是附帶的電纜呢?
隻有電池本身不在範圍內。電纜以及任何連接器,焊錫等均屬於EU RoHS指令的範圍。
問題:在哪裏可以找到有關歐盟成員國為執行《歐盟廢物框架指令》而製定的法律的信息?
歐盟廢物框架指令(WFD)為歐盟成員國設定了2020年7月的截止日期,以便將該指令的要求轉化為其國家法律框架。此過程使EU WFD的要求得以合法執行。
此處提供歐盟成員國法律變遷的正式列表,以及更詳細的信息和參考立法的鏈接。成員國通常要等到最後一分鍾才能達到換位時間表,這意味著可能要到夏天才能獲得更清晰的信息。
在COVID-19大流行的情況下,由於對成員國政府運營的影響,有可能在此期限內給予一定的靈活性。有關最新信息,請參閱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的EU WFD頁麵。
問題:我公司已將我們的《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製(REACH)法規》的盡職調查重點放在了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上。人們最關注的物質是我們最常聽到的REACH法規的內容。我們還應該關注REACH附錄XIV和XVII嗎?這些似乎被視為不同的問題,我們的SVHC許可模塊未解決這些問題。
REACH SVHC的要求,授權物質(附件XIV)和限製(附件XVII)涉及不同的物質,不同的範圍和不同的目標。由於差異意味著公司可能會確定並非所有方麵都對其業務構成風險,因此,Assent提供了涵蓋上述每個模塊的模塊。
與附件XIV相關的商業風險在很大程度上與使用SVHC的歐盟生產運營有關(例如清潔劑,塗料等)
附件十七涉及針對特定目的的物質限製。影響最大的往往是與物質或混合物本身有關的業務部門,或與消費行業中大量使用的製成品有關的業務部門。
問題:製造商應如何處理必須釋放新來源材料以保持生產正常運行的情況,但尚未收到REACH法規,歐盟RoHS指令或其他適用法規的符合性聲明?
一般來說,歐洲監管機構要求提供有關REACH法規和歐盟RoHS指令正在進行的盡職調查計劃的證據。如果您確定您的合規流程將從任何新供應商處收集數據並導致采取任何必要的合規措施,例如根據REACH法規進行溝通,則您可能會保持良好的信譽。
但是,如果無法提供所請求的文檔,或者其中包含意外的信息,則可能會導致複雜化。較為保守的方法是防止更改生產,或僅允許有限地生產新產品或變更產品,直到可獲得所有必要信息為止。如果最終沒有提供合規性文檔,則風險評估可以幫助公司決定下一步要做什麼。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材料/零件風險,供應商風險,公司風險承受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