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廢物框架指令管理EU WFD的數據要求
歐盟(EU)廢物框架指令(WFD)於2018年進行了修訂,引入了對由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管理的物品和產品中高度關注物質(SVHC)集中數據庫的強製性要求。該數據庫,即“ 物品中涉及的物質”或“複雜對象(產品)(SCIP)”數據庫,旨在使SVHC信息在物品和材料的整個生命周期中可用。值班人員必須在2021年1月5日之前提交此信息。
距截止日期不到一年的時間,承擔SCIP數據庫報告義務的製造商正在努力收集適當的數據,以確保他們將所有正確的信息提交給完成的數據庫。
與ECHA交流的關鍵信息
《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製(REACH認證)條例》第33(1)條要求物品供應商向其供應鏈中的其他行為者傳達SVHC含量超過0.1重量%濃度的SVHC的存在。除了這些基本信息外,ECHA還概述了商品供應商必須提交的三個主要數據集,以確保符合EU WFD:
1.可以正確識別商品的信息。
2.文章中SVHC的名稱,濃度和位置。
3.有關物品安全使用的信息,尤其是與廢物管理有關的信息。
收集這些數據需要責任人與供應鏈中的參與者緊密合作,以準備商品數據集。這些數據集包含有關成品(通常是包含SVHC的單個文章)或複雜對象(由可能包含SVHC的多個較低級別的文章組成)的信息[圖1]。
然後使用商品數據集來開發檔案。隨同所需信息一起生成的每個商品記錄都可以作為單個卷宗提交,也可以作為複雜對象的單個卷宗提交(圖2)。
由於這些信息的廣度,ECHA提供了強製性和可選數據字段的詳細列表,供責任人收集以提交SCIP檔案。
圖1:商品數據集與檔案,歐洲化學品管理局(2020年2月)SCIP數據庫通知:如何準備和提交SCIP通知檔案。
圖2:SCIP檔案[歐洲化學品管理局。(2020年2月)。SCIP數據庫通知:如何準備和提交SCIP通知檔案。
文章標識符
由於歐洲法院裁定為“一次,永遠是一條”,因此,物品標識要求構成了SCIP數據庫中大多數數據要求。強製性物品識別要求包括:
1.文章的名稱。
2.主要商品標識符:
分配給商品的數字或字母數字標識符,以支持準備發送給SCIP數據庫的通知(建議公司將ECHA商品ID作為通用的唯一類型記錄來標識所報告的商品)。還可以提交其他主要商品標識符值以提供更多信息。
文章的類別:
這應該根據功能或用途從協調列表中識別商品。
在歐盟生產:
公司必須確定該物品是在歐盟生產還是組裝的。當進一步評估文章中使用SVHC時,歐盟委員會隻會將該字段用於統計數據。
可選要求包括:
1.其他文章名稱類型和值:
允許使用諸如品牌,型號或類型之類的屬性來標識商品。與主要標識符和名稱一樣,可以提交其他值以提供更多信息。
2.其他商品標識符類型和值:
這使公司可以重複使用“主要商品標識符”類型字段來提供其他信息。例如,由於消費產品對在主要或可選商品標識符字段中報告數據有特定要求,因此應在該字段中提供諸如歐洲商品編號(EAN)的標識符。
3.特征類型和值:
文章的其他特征,包括圖片,尺寸,密度,重量,體積,顏色等。
4.物質信息:
文章中包含的SVHC信息也必須提交到SCIP數據庫。這包括各種強製性和可選數據類型。
強製性要求包括:
1.用於識別SVHC的候選清單的版本。
2.使用化學摘要服務(CAS)和/或歐洲共同體(EC)編號在文章中標識的候選清單物質。
3.物品中物質的濃度範圍。
4.確定以下字段之一以確定SVHC如何到達文章:
5.基於ECHA協調列表的物料表單。
6.基於歐洲產品分類係統(EuPCS)的混合物形式。
7.製造商還可以選擇提交其他材料特征。如果物品中不再存在SVHC,製造商也可以提交此信息。
安全使用信息
安全使用信息,特別是一旦物品變廢以確保對其進行適當管理所必需的信息,是SCIP數據庫提交中的另一個強製性組成部分。製造商必須提供足夠詳細的信息,以進行適當的風險管理,並有責任檢查ECHA的“化學品信息”資源是否標識了與SVHC有關的已知危害標簽,危害說明和安全使用信息。
查看給定SVHC的ECHA化學品信息資源後,責任承擔者應確定是否需要其他安全使用說明。值班人員可以使用一個標誌,上麵標明“除確定候選清單物質外,無需提供安全使用信息”。如果ECHA的化學品信息資源未提供SVHC的安全使用信息,則物品製造商應參考材料/混合物製造商提供的安全數據表信息(如果有)。